1 月 7 日,曾经叱咤东南亚的太子集团实控人陈志被引渡回国,中国公安部将其定性为“重大跨国赌诈犯罪集团头目” ,通报中明确提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此刻,除了关注罪犯伏法,受害者群体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人抓回来了,他在海外的逾千亿资产能追回来退赔吗? 这是一个极为罕见的资产规模——仅美国方面冻结的比特币,估值就已超过15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080亿元)。加上陈志在柬埔寨被接管的银行与地产,以及散落在英国、新加坡、韩国、香港等地的巨额财富,该案涉及的资金规模保守估计逾千亿人民币。
面对这张横跨三大洲的“全球资产冻结网” , 中国受害者的血汗钱究竟能拿回多少?这是一场在“大国博弈” 、“国际规则” 与 “ 司法程序” 夹缝中的艰难求索。
中国法律:我们有权追缴,但“鞭长莫及”
首先必须明确,从中国法律层面,追缴陈志的海外资产“有法可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此外,中国已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拥有向成员国提出司法协助、追回资产的国际法权利。
陈志作为中国籍罪犯,其通过电信诈骗、网络博彩获取的资金,无论流转到地球的哪个角落,法律属性上均为“赃款” 。在法理上,这笔钱属于中国受害者。但在执行上,钱在哪国的领土上,往往由哪国说了算。
柬埔寨的“属地债权优先”
目前,随着太子银行进入清算程序,以及 5 大核心楼盘被官方叫停销售,这一系列动作背后的逻辑是国际通行的“属地债权优先”原则:陈志留下的资产,必须优先填补柬埔寨当地的“窟窿”。
银行资产: 清算所得必须优先赔付柬埔寨当地的储户和债权人,防止引发柬埔寨国内金融恐慌。
地产资产: 监管局介入是为了“保交楼” ,资金将优先用于支付当地建筑商款项及保障现有业主权益。
这里存在一个残酷的利益错位:众所周知,太子集团网赌电诈帝国的最大受害群体来自中国境内。按理说,查封资产应优先赔偿中国受害者。然而在现实操作中,由于资产位于柬埔寨领土,它们首要的任务变成了“维稳” 当地经济。只有当柬埔寨政府把上述所有本地债务清偿完毕后,如果还有剩余资产,才可能通过外交途径移交给中方。参考澳门“洗米华案” 中资产优先抵扣当地税收的先例,留给中国受害者的这块“蛋糕”,恐怕所剩无几。 对于中国受害者而言 ,这场跨国追赃战役,注定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外交与法律攻坚战。中国公安机关势必会尽最大努力通过国际合作追缴赃款,以减少人民损失。但客观的国际法环境和地缘政治博弈决定了,这笔巨额财富,在经过全球各司法管辖区的“过筛子” 、“切蛋糕”之后,最终能汇入中国国内退赔资金池的比例,恐怕不容乐观。想要实现 “全额退赔”,不仅需要时间,更需要奇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