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非接觸式交通執法政策(No-Contact Apprehension Policy, NCAP)於週一重新實施首日即記錄數百起交通違規案件。大岷區發展署(MMDA)表示,從上午6點至10點監測到301起交通違規,下午2點增加至437起,截至下午4點更攀升至582起。
NCA曾於2022年因大理院發布臨時禁制令而暫停實施,該禁令已於5月20日部分解除。大岷署署長羅曼多·阿特斯(Romando Artes)表示,這項政策對於培養民眾紀律是必要的。
阿特斯在記者會上表示:“2022年NCAP被臨時禁制令暫停前,全年僅記錄114,000起違規。2023年未實施NCAP期間,雖然未開立罰單,但我們監測到的違規數量激增至391,000起。幾乎增加了四倍。”
他補充道:“這意味著當民眾知道沒有監控系統監視,且現場沒有執法人員時,他們就會自由地違規。”
阿特斯強調,透過配備人工智能(AI)的閉路電視攝影機標記違規行為並非武斷行事。
他說:“雖然是由AI捕捉畫面,但所有記錄都會經過人工審查。這樣可以避免過度嚴格執行我們的交通規則和條例。”
他也澄清,在沒有適當交通標誌和標線的區域,駕駛人不會被開立違規罰單。若確實發生違規行為,大岷署將透過陸運署(LTO)登記的地址,以傳統郵件通知車主。
阿特斯表示,他們很快將使用手機短訊通知駕駛人。
他說:“我們已經與電信公司和陸運署進行協調。事實上我們近日將召開會議,討論如何避免詐騙短訊,因為很多人收到‘嘿,你有罰單,點擊此連結付款’之類的信息。這是我們需要解決的問題。”
阿特斯透露,他們預計在兩週內推出“你有罰單”(May huli ka )應用程式,民眾可透過該程式查詢是否有違規記錄。大岷署重申,駕駛人可以透過該機構網站或社交媒體頁面上的“線上交通違規申訴”表格對罰單提出異議。
阿特斯也澄清,將車輛借給違規者的車主不會自動承擔責任。
他說:“他們只需要向我們提交一份宣誓書,聲明在違規時是由A某駕駛,並附上其駕照副本,但駕駛人也需提交承認當時在駕駛的宣誓書⋯⋯這將需要舉行聽證會。”
申訴也可以提交到位於巴石市(Pasig)烏貢描籠涯(Barangay Ugong)茱莉亞·瓦爾加斯大道(Julia Vargas Avenue)的大岷署辦公室。雖然使用CCTV攝影機進行監控,但交通執法人員仍會在路上執勤,特別是在尚未安裝這些攝影機的區域。
反NCAP聯盟質疑政策倉促重啟
反NCAP聯盟(Stop NCAP Coalition)質疑重新實施NCAP的倉促性。
該聯盟召集人俊·黎良(Jun De Leon)表示:“你們知道嗎,這個NCAP還有很多需要改進和討論的地方,不應該這麼匆忙。想想看,大岷署的NCAP暫停令上週才解除,就立即實施⋯⋯根本還沒準備好。”
黎良認為這項計畫無法培養紀律。
他質問道:“那些違規通知送達運輸業者時已經延遲了。所以當我們發現要支付數百萬罰款時都嚇了一跳⋯⋯當司機知道後,就直接拋棄運輸業者.。.你要如何培養紀律,如果受罰的人不是實際違規者?”
他也抱怨罰款金額過高。黎良說:“我們的政府好像在做生意一樣。2022年大岷署NCAP的罰款只有150到300披索。我們很驚訝違規罰款突然變得這麼高。”
不同違規行為有不同的罰款標準。根據大岷署的數據,例如公共運輸車輛駕駛分心駕駛的罰款為30,000披索,並處以3個月吊照。《摩托車兒童安全法》的違規罰款則從3,000到10,000披索不等。
阿特斯強調該系統不存在貪腐。“我們不是靠開罰單做生意。我們開罰單是為了培養國民的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