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法院週三正式駁回被撤職的丹轆省班班社(Bamban, Tarlac)社長郭華萍及其同案被告所提出的“申請提交證據異議許可”動議。
此類動議通常由被告或其辯護團隊提出,目的是正式請求法院批准對檢方提出的證據提出異議(demurrer to evidence)。
郭華萍的辯護團隊原定於昨日開始提交他們的證據,但聽證會未能如期進行,並已重新安排至下週一(5月19日)。
巴石市助理檢察官羅賓遜·蘭迪楚(Robinson Landicho)證實了這一變更,但表示他無法透露具體的改期原因。
蘭迪楚表示:“聽證會已改期至5月19日。”
在昨日原定舉行的聽證會上,總統反組織犯罪委員會的人員也到場出席。而郭華萍的法律顧問則以當事人要求為由,拒絕接受媒體採訪。
此案原定的聽證會日期為5月14日和5月15日。
與此同時,當被問及郭華萍的現況時,檢察官蘭迪楚表示,所有關押在巴石市監獄的在押人員都受到監獄管理局的定期監測和專業照料。法官也會持續探視這些在押人員,以確保他們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