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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PAGCOR董事長等5人 因貪污被判處100年徒刑
2025-5-10 01:46
菲律宾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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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菲娛樂博彩公司(PAGCOR)前董事長埃弗拉姆·赫努伊諾(Efraim Genuino)與該國營博彩公司的其他四名前高層官員,因涉嫌濫用該機構5,005萬披索資金,被判處超過100年徒刑,罪名涉及多項貪污與公款侵佔。

廉政法庭第三分庭昨日宣讀一項長達257頁的判決,裁定赫努伊諾、前菲慈善馬票公司總裁兼首席運營官拉斐爾·弗朗西斯科(Rafael Francisco)、前行政資深副總裁雷內·菲格羅亞(Rene Figueroa)、前企業傳訊服務資深副總裁愛德華·龔(Edward King,音)以及前內部審計助理副總裁瓦倫特·古斯托迪奧(Valente Custodio)各五項違反《反貪污與腐敗行為法》罪名成立。

他們亦因違反《修訂刑法典》第217條公款侵佔罪,各被判五項罪名成立。在貪污罪名方面,每項罪名被判處六至十年徒刑,並永久取消擔任公職資格。在公款侵佔罪名方面,判處的刑罰包括兩項罪名各判十至十七年徒刑、一項罪名判六至十一年徒刑,其餘兩項罪名則判處無期徒刑(即二十至四十年徒刑)。他們亦被勒令共同支付4,517萬披索罰金。

儘管刑期累計超過100年,但根據《修訂刑法典》第70條規定,他們實際服刑時間不會超過40年,這是菲律濱法律對單一罪行的最高刑期上限。法庭亦下令暫時封存針對前菲律濱慈善抽獎辦公室會計部門副總裁埃斯特·埃爾南德斯(Ester Hernandez)的案件,因其仍在逃。若她被捕或主動投案,案件將重新審理。

法庭在判決中認定,由監察署領導的檢方充分證明,赫努伊諾及其他官員在2005年至2008年間合謀不當動用菲律濱慈善抽獎辦公室5,005萬披索資金。這些資金據稱用於購買宣傳橫幅、T恤、帽子及其他宣傳物品,並資助赫努伊諾於2003年創立的BIDA基金會的活動。

法庭指出,這些採購未經公開招標,亦未按菲律濱娛樂博彩公司採購部門的正規程序辦理。相反,被告官員以“小額採購”方式進行,且無合理理由。判決書寫道:“最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採購缺乏公開招標程序。用於BIDA成員識別證及別針的巨額支出(分別為2,315,625披索、771,875披索及882萬披索),均超過允許採用替代採購方式的法定門檻。”

審計署早前已標記這些支出,並指出相關資金未按規定清算。然而,赫努伊諾及其他被告在另外14項貪污及15項公款侵佔指控中被判無罪,這些指控涉及向包括BIDA基金會在內的多個私人機構捐贈總計4,405萬披索、購買價值2,670萬披索的2008年電影《Baler》電影票(該片由Viva通訊與BIDA基金會聯合製作),以及2008年至2009年間價值6,300萬披索的BIDA基金會三媒體廣告。反貪污法庭裁定,檢方在這些具體案件中未能提供足夠證據證明被告“毫無合理懷疑”有罪。

監察署早前指控,赫努伊諾挪用菲律濱娛樂博彩公司資金予BIDA基金會,以支持其在2010年5月選舉中競逐眾議院黨團席位,但最終BIDA基金會未能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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