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一名男子因非法转移并出售朋友的虚拟货币,获利逾160万元人民币,日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此案再次提醒公众在数字资产投资中务必加强账户安全意识。
据厦门市检察机关近日通报,案件发生于2021年9月。被告人陈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受害人洪某。洪某对虚拟货币投资抱有浓厚兴趣,而陈某在该领域略有涉猎,双方逐渐建立起信任。洪某随后将其虚拟币账户的登录信息及验证码授权交由陈某操作。
然而,在帮他人操作投资失败、债务缠身之际,陈某动起了歪念。2022年9月底,他谎称账户出现故障,诱导洪某提供各类验证码,随后将账户登录密码及绑定邮箱更换为自己的。得手后,陈某多次利用类似手法,将洪某账户中的虚拟货币转至自己的账户,并立即变现,用于偿还个人欠款。
检方指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湖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盗取金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
检方提醒,随着虚拟资产逐渐普及,类似案件呈上升趋势,广大用户应警惕“熟人作案”,切勿轻易将账号、密码、验证码等关键信息交予他人,以防资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