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拉干鄢宮司法部將為東帝汶上訴院的裁決,否決菲律賓商請引渡菲國前東黑人省眾議員戴帛示ARNOLFO ARNIE TEVES來菲。
總統府週五說,他們對該東帝汶法院的裁決意想不到,又說,政府的司法部先前已符合申請戴帛示被引渡返菲的手續,該名眾議員在菲國面對多起的謀殺控告。
司法部於週四宣佈東帝汶的法院駁回菲國申請將戴帛示引渡來菲。東帝汶引據一條款,禁止引渡存在有根據的風險,即可能遭受酷刑,不人道的對待或殘酷的對待等。
該法院於二0二四年六月許可菲國的第一次引渡請求。
然而,戴帛示陣營的人聲辯與不服東帝汶法院的裁決,基於程序的問題,特別是涉及之推事的人數,這促使東帝汶法院下令有關的單位再度為該案提出證據。
東帝汶於二0二四年十二月第二度批准菲國引渡戴帛示的請求,這促使戴帛士陣營再度上訴法院的裁決。(J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