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政暨地方政府部長黎慕惹週五警告消防局的人員,將滅火機售予各商號的業主申請防火清單者。
黎慕惹發表談話說,他會將消防局的人員涉及這班貪污作法者革職。
黎慕惹以前任甲美地省長時,負責一些消防局人員涉及這種非法作業者。
根據消防局的備忘錄通令第二0一六—0一六號消防局人員不可將滅火機出售,也不可舉荐撲火場所的製造商,經銷商及供應商。
黎慕惹在宿務省議會的一次場合,敦促地方政府首長要促請各商號業主,要提控犯規的人員。
依照共和國第一一0三二號法律,亦稱為“放寬作生意法律”,規定消防局必須於七個工作天向商號發給消防評估清單及防火檢查證件。
較早,馬科斯總統(Ferdinand R. Marcos Jr.)指示所有政府機構,要確保簡化提供政府服務的程序。(J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