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海外菲律賓人委員會於週五鼓勵旅外的菲律賓人移民已入籍成為外籍的居民者,要爭取雙重國籍,好讓他們能繼續享用作為菲律賓人的利惠。
共和國第九二二五號法律,亦即雙重國籍法律允許天生菲人,在外國獲得該國的國籍者,要保留他們原本的菲籍或恢復菲國籍,藉著在菲律賓領事館之前宣誓。
雙重國籍的受理規費通常為五十美金,約合菲幣二千九百元。
該名海外菲律賓人委員會的官員指出,獲得菲公民籍將使旅外的菲律賓人在菲律賓仍可擁有土地或經營商業。
擁有這種國籍,亦將使菲律賓人能夠參與菲國選舉的,正如共和國第一0五九0號法律或稱為海外投票法律所許可的。
菲律賓統計署的資訊顯示,截至二0二0年為止,有五萬零八十九名菲律賓人具有雙重國籍者居住在本國。(J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