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新闻:2026年收款码大变天!个人收款超这个数将触发“红色警报”2026年,相关部门强化对个人收款行为的监管,个人收款码用于经营收款的行为被进一步规范,叠加“金税四期”推进,个人资金流动逐步纳入更全面监管体系。根据最新要求:现金交易单日超5万元 需说明用途并保留凭证;境内转账单日超50万元(部分地区20万)需备注用途移动支付年收款超120万元或交易超2000笔,将被认定为经营行为,需办理工商...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缅甸诈骗园区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小陈(化名)因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被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判决书显示,小陈仅初中文化,2018年4月曾因犯故意杀人罪(系未成年人犯罪)被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满释放后,他再度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6月至8月,小陈在缅甸妙瓦底669园区及交克园区内,加入一个专门针对中国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集团,担任“拉手”一职。该诈骗集团统一提供食宿和话术,下设主管、拉手、前枪、后枪等岗位。其中,拉手负责拨打中国境内居民电话,以取消电商平台“百万保障”为由骗取信任,诱导被害人添加QQ等联系方式;前枪冒充客服让被害人安装远程控制软件;后枪则通过该软件操控手机转移资金。通过上述手段,该集团共诈骗南湖区被害人丙等人至少200余万元。
此外,2025年6月,小陈利用中国对泰国免签政策,以旅游名义骗取出境签证,从泰国辗转进入缅甸诈骗窝点,被认定为偷越国(边)境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小陈在境外诈骗窝点累计工作30日以上,属“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以虚假事由骗取出境证件出入国境,情节严重,构成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应数罪并罚。鉴于小陈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陈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12000元;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