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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男子与13岁少女发生关系遭索赔,拒付50万泰铢被捕
2026-7-10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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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le新闻专讯:7 月 10 日 14 时 45 分,泰国多地爆出一则未成年侵害案件,一名 18 岁男子与 13 岁少女发生性关系被女方家人当场抓获,家属要求男方支付 50 万泰铢聘礼正式提亲,男子无力承担后逃往外地务工,最终被警方抓捕归案。


本次抓捕行动由宋卡府第六管控大队第二行动组负责,带队警官为塔纳卡・乌差纳拉西上尉,副手帕塔丹・普提皮潘少尉协同出动,一众警力前往宋卡府合艾县宽朗乡一间修车厂,当场抓获化名 A 的 18 岁涉案男子。


该男子持有那空是贪玛叻府法院签发的逮捕令,面临三项刑事指控,分别是:与未满 13 周岁非配偶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当事人自愿与否;对未满 15 周岁未成年人实施猥亵行为,不区分对方是否同意;带走未满 15 周岁未成年人,使其脱离父母及法定监护人看管。


现场抓捕过程中,男子 A 神情茫然,完全不清楚警方抓捕自己的缘由,直至工作人员告知,是 13 岁少女的父亲前往警局报案,控诉他与自家女儿发生亲密关系后不愿承担责任,警方才依据报案启动抓捕流程。


男子向警方供述完整事发经过,事件发生在约三个月前,当时他居住在那空是贪玛叻府差乌县,和当地一名年仅 13 岁的少女相恋交往,二人发展至同居并发生性关系,这件事很快被女方家人知晓。女方家属当即提出要求,让男子按照泰国传统礼仪上门正式提亲,同时开出 50 万泰铢聘金的条件。


但男子当年仅有 18 岁,没有经济能力凑齐这笔高额聘金,此事过后女方家人禁止他再和少女联系。恰逢他找到合艾修车厂的工作,便动身前往宋卡府务工,自此彻底断绝和女方一家的往来。后续女方家属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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