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le新闻专讯:中国反腐行动再现重大案件。2026年6月23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原区委书记朱芝松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朱芝松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新华社报道,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4年期间,朱芝松利用其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工程项目承包、投资贷款审批等多个领域,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9亿元,约合6.82亿泰铢。
法院认为,朱芝松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依法应当判处严厉刑罚。按照法律规定,其行为原则上应被判处死刑。
不过,法院同时指出,朱芝松在被调查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部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同时,他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大部分受贿款项和财物已被追回。
鉴于其具有坦白、认罪悔罪及积极退赃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法院最终决定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公开资料显示,朱芝松曾担任中国共产党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书记,是上海重要地方官员之一。此次案件再次显示中国持续推进反腐败工作的坚定立场,对严重职务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