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菲律宾马尼拉,2023年11月13日 - 税务局计划于12月对在线销售平台的合作商家征收1%的预扣税,正好赶在圣诞购物高峰期。
在由菲律宾信息机构(PIA)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内税务局局长Romeo Lumagui Jr.表示,税务局正在最终确定该提案的规则,计划对在线平台提供商向其合作销售商或商家的总汇款的一半征收1%的可抵扣预扣税。此前,税务局已收集了来自公众、在线平台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预扣税是企业在直接支付给供应商或雇员的货物或服务款项中扣除的金额,由企业代表供应商或雇员向政府上缴。Lumagui表示:“利益相关方、在线平台、支付渠道已经……我们已经整理了他们的意见,并将发布包含他们意见的修订法规。”
“我们的目标是,希望我们可以在12月实施……或最迟在2024年1月实施,”国内税务局长说。为了有效地从在线卖家那里征收预扣税,Lumagui告诉在线平台或市场运营商在认可商家之前“确保他们(合作商家)已经在税务局注册”。国内税务局曾辩称,随着在线平台提供商的在线销售交易的泛滥,有必要利用这个机会识别出销售商品和服务的卖家,因此有义务为税收目的申报由这些交易产生的收入。
Lumagui还重申税务局的立场,称对在线商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平衡传统实体零售商和在数字平台或市场上销售的商家之间的竞争。他说,这不是一项新税收,国内税务局只是寻找从数字交易中征税的途径。
“希望我们能得到整个在线交易的估算,”Lumagui说。国内税务局长还表示,年收入不到25万比索的卖家无需担心其交易会被征收1%的预扣税。根据加速和包容税收改革法(TRAIN)法案,年收入不到25万比索的个人免征预扣税。
国内税务局曾提议在今年早些时候对在线平台提供商向其合作卖家或商家的总汇款的一半征收1%的可抵扣预扣税。“我们可能在第四季度开始……我们的目标是今年开始,所以明年会全面实施,”Lumagui当时说。Lumagui补充说,与有关利益相关方的讨论仍在进行中,所有意见都在考虑之中。
他说:“所有私营部门都在支持,所以他们会理解。”国内税务局长表示,从在在线平台上销售的人那里征收预扣税类似于购物中心如何从租户那里征收预扣税。“购物中心要求他们的承租者[缴纳]税款,因此同样道理,我们为什么不能规范平台?他们应该要求所有与他们做生意的人注册,”Lumagui说。然而,联合菲律宾消费者和通勤者(UFCC)敦促国内税务局重新考虑其计划,称其为对“普通菲律宾人民的沉重打击”,他们将遭受新税收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