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le新闻专讯:菲律宾菲律宾上诉法院(CA)近日作出裁决,维持此前地方法院的判决结果,认定菲律宾移民局(BI)对镍业商人施振忠(又名约瑟夫·施)的拘留行为违法,并明确指出,在其出生证明未被依法撤销前,不得对其启动驱逐程序。
根据2月20日公布的一份长达15页的裁决书,上诉法院驳回了移民局通过总务律师办公室(OSG)提出的上诉。换句话说,移民局试图推翻原判的努力,未能成功。
案件的关键,其实围绕一纸出生证明展开。裁决书指出,根据约瑟夫·施的出生证明,他应被视为菲律宾公民,因此并不属于移民局的管辖对象。法院强调,作为依法登记的公共文件,出生证明在法律上推定为真实有效。若要质疑其真实性,举证责任应由提出异议的一方承担,而非当事人自证清白。
事情的起因可以追溯到2025年。由于生物识别信息与一名中国公民陈振忠相符,施振忠当年被捕,移民局随后表示准备将其遣返。不过,同年9月,塔吉格市一家法院已裁定,对其拘留及驱逐程序缺乏法律依据,理由是有充分证据显示他拥有菲律宾国籍。
移民局随后不服,上诉至上诉法院。但这一次,法院再次站在原判一边。裁决书措辞明确——在通过对抗式司法程序正式撤销或更正其出生证明相关条目之前,不得对施振忠提起驱逐程序。尤其是在没有证据证明他承认自己与陈振忠为同一人的情况下,更不能贸然推进遣返。
法院的立场可以说相当清晰:在法律文件尚未被推翻前,当事人的公民身份应受到尊重。某种程度上,这也再次凸显了公共文件在司法体系中的权威性与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