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围绕“移民局看守所放人”“警员持法院逮捕令将中国籍嫌疑人提走”的指控在社交平台发酵后,泰国移民警察迅速作出回应。移民局调查部门发言人表示,相关操作均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所有被点名个案已核查清楚,涉事中国籍人员也已完成遣返,不存在“私放”情形。
事情起因于社会活动人士阿查里(Achariya Ruangrattanapong)在网络披露,称有调查人员以法院逮捕令为由,从移民局สวนพลู(Suan Phlu)拘留所提走等待遣返的中国籍人员,背后或牵涉巨额不当利益,甚至指向多部门“合谋”,给国家形象造成损害。
1月12日,移民警察调查局发言人、警上校拉差措(Ratchot Chotikorn)出面说明:移民警察总指挥已第一时间下令彻查事实,重点核查“等待遣返的中国籍被拘留者,是否被外单位调查人员依法提走接受刑事程序”。
调查结果显示,自2021年至2025年间,共有131名等待遣返的中国籍人员,因涉及其他刑事案件,被不同警务单位的侦查人员持法院逮捕令依法提走,进入司法程序。这类人员在被提走后,即转入负责案件的侦查单位监管,是否返回拘留所,取决于案件进展,而非移民局单方面决定。
仅在2025年(佛历2568年),就有8名中国籍被拘留者被地方警局侦查人员依法提走。移民局强调,这些人自离开拘留所起,法律责任即由接手案件的侦查人员承担,符合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要求。
移民局也明确指出,一旦案件审理结束、刑罚执行完毕,原承办侦查人员必须将外国人送回移民拘留所,随后启动遣返程序。这是一条“走完一圈还得回来”的固定路线,不能跳步,更不能变形。
针对阿查里点名的两名中国籍人员——马某(Ma Guangxue)与肖某(Xiao Long),官方核查结果也给出了时间线:其中,马某已由华马克警局送回移民局,并于2025年1月21日完成遣返。中国驻泰使馆随后还专门致函,对移民局在协调遣返过程中的配合表示感谢。
至于仍在外单位侦办中的相关个案,移民警察调查局已向曼谷警察总部及其他指挥单位发函催办,要求案件一旦结案,立即送回拘留所。如发现无正当理由未送回,或解释不清的情况,将逐级上报,依法启动纪律乃至刑事追责。
移民局同时透露,针对舆论反映的问题,已全面收紧“持法院逮捕令提人”的内部流程。相关部门也将配合曼谷警察总部已成立的调查委员会,深挖是否存在与移民局人员相关的违法或不当行为。一旦查实,“不论职位高低,都会一追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