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APP下载
合作
商城
签到
菲律宾男子网上辱前女友,被判最高八年监禁!
2025-12-27 14:22
头条新闻
1662

伯乐头条专讯:菲律宾最高法院近日维持原判,一名男子因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侮辱前女友的言论,被判处最高八年监禁,并需缴纳10万比索罚款,同时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疗。法院强调,社交媒体上的行为同样构成心理暴力,应受到法律制裁。


案件源于这名男子与前女友长达三年的恋爱关系。前女友怀孕后,男子曾提出结婚请求,但因双方关系问题遭拒,前女友最终选择独自抚养孩子,与父母同住。男子在探望女儿期间,多次骚扰甚至猥亵前女友。随后,前女友将男子从包括Facebook在内的社交平台屏蔽。数年后,男子通过社交媒体继续发送挑衅信息,甚至公开辱骂前女友为“肮脏的女人和动物”,并威胁她的安全。


出于安全考虑,前女友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男子违反《反对女性及其子女暴力法》(RA 9262),并获得临时保护令。庭审中,Facebook帖文截图被提交为证据,其前女友及两名兄弟确认账号归属男子。尽管男子否认使用该账号,并辩称照片可能被盗用,家庭法院和上诉法院均认定其有罪。


最高法院指出,社交媒体案件不仅需证明犯罪行为,还要确认行为人身份。法院列出了六项账号归属确认指引,包括承认使用、被目击访问账号、含仅行为人知晓的信息、语言特征,以及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或设备取证记录等。最终,法院认定男子为帖文作者,理由包括账号名称与其全名一致、头像为其与现任同居伴侣孩子的合影、长期向前女友家人发送信息,以及帖文内容包含男子应知信息。男子提出的工作繁忙、无法使用手机等辩解也被驳回。


最高法院裁定,该男子的行为符合《RA 9262》第5条第(i)款关于心理暴力的所有要件,对前女友造成公开羞辱和精神伤害。法院同时重申,网络空间同样不能成为违法行为的避风港。

社区好帖更多帖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