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獨立基礎設施委員會(ICI)要求監察署調查前公造部長博諾安(Manuel Bonoan)為首的前公造部官員,是否在武六干省普拉里德爾價值7230萬披索防洪工程中,涉嫌違反《公職人員行為與道德標準準則》。
前副部長貝納多(Roberto Bernardo)與卡布拉爾(Maria Catalina Cabral)等人員,也包括在名單上。
在11月4日上午記者會公布的這項建議是獨立基礎設施委員會將向監察署提交的特定工程項目專案中期報告的組成部分,該工程由武六干第一選區工程辦公室透過Topnotch Catalyst Builders Inc。施工。
該項目位於新錫朗描籠涯(第四社區),工程內容是修建河岸防護結構體。
獨立基礎設施委員會主席、大理院退休副大法官黎耶斯(Andres Reyes Jr。)在記者會中指出,根據審計署的審查結果,在經批准的招標方案所標明的地點,並未實際建造任何結構物。
相反地,據稱施工地點已遷移至其他地點,這一情況在“實測 / 竣工”圖紙中有記載。
可是,獨立基礎設施委員會指出,項目地點的變更缺乏足夠文件支持,而這類文件本應是批准此類變更的必要依據。
黎耶斯表示:“該項目從未在經批准的招標方案指定地點施工,等同未曾實際施工。”
儘管如此,公造部據稱仍向承包商Topnotch公司全額撥付合約款項。
獨立基礎設施委員會指出,數名公造部官員在確保項目妥善施工與政府資金合法撥付方面存在“重大疏失”。
該委員會補充說明,相關人員未盡監督之責,已對政府造成明顯損害。
除前公造部官員可能違反道德規範外,獨立基礎設施委員會另將建議監察署評估某些工造部人員——包括工程師亞干沓拉(Henry Alcantara)、工程師赫南德斯(Brice Ericson Hernandez)及尤米爾。維惹蕊描(Eumir Villanueva)等人——是否觸犯《反貪腐行為法》、《經修正刑法典》中關於侵佔公款與偽造文書條款、第1759號總統令以及《政府採購改革法》等刑事罪名。
獨立基礎設施委員會澄清,當前調查結果仍屬初步階段,不構成明確有罪認定。
黎耶斯強調:“法律責任判定權限屬於相關主管機關。”
他補充說明,中期報告旨在協助確保問責機制,維護公共資金完整性。
黎耶斯表示:“獨立基礎設施委員會重申致力於透明度,致力向公眾提供影響負責任執行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相關事宜的可靠準確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