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岷議會通過決議,要求大岷區各市市長對在公共場所非法傾倒垃圾者處以最高5000披索的罰款。
大岷議會主席兼仙範市市長弗朗西斯。薩莫拉(Francis Zamora)於9月16日週二在大岷發展署位於巴石市的辦公室召開會議後,在新聞發布會上宣布了此項進展。
薩莫拉表示:“請勿在錯誤地點傾倒垃圾——無論是河流、溪澗還是水道。”
薩莫拉表示,大岷區每位市長都將通過條例,在各自城市實施這項決議。
但巴特洛斯除外,該地區的罰款金額設定為2500披索。
今年8月,薩莫拉曾表示,由於首都地區的廢物問題日益嚴重,他將推動提高非法傾倒垃圾的罰金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