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參議員轆遜(Ping Lacson)週三揭露菲國防洪工程存在“系統性腐敗”與異常操作,詳細說明資金“分餅機制”如何因項目差異而變化。
轆遜在特權演講中指出,腐敗已變得如此普遍且系統化,以至於參與其中“易如反掌”。
他解釋稱,特定工程項目的資金根據公私部門的貪婪程度進行分配,僅剩殘羹剩飯用於實際施工。
轆遜表示:“我必須強調這並非代表全國所有防洪項目。雖然掠奪模式基本相同,但分餅比例取決於貪婪程度。”
他首先列舉項目自動扣除的常規稅費與保險:5%增值稅、2%預扣稅、1%債券與保險費,以及1%材料檢測費。
轆遜補充,再扣除8%至10%的承包商利潤。
他解釋:“以1億披索防洪工程項目預算為例,在扣除允許的最高額度後,僅剩8200萬披索可用於實際工程。”
但這並非終點。參議員指出後續還需扣除特定佣金、“標準操作程序”及其他完成腐敗利益分配的款項。
他列舉“分餅”比例如下:
——公造部官員抽取8%至10%
——若承包商利潤超額,地區工程辦事處另抽2%至3%
——招標委員會成員獲取5%至6%
——審計署分得0.5%至1%
轆遜還指出,預算中還需扣除所謂“過路或停車費”,總計至少佔資金總額的5%至6%。
他說:“值得注意的是,通常20%至25%流向項目資金提供者或提案的政客。”
最終實際用於工程的資金剩餘多少?轆遜表示,若達到40%已屬奇蹟。
他總結:“在這種骯髒的公共資金分配中,存在明顯的模式,資金被分給了貪官污吏。這是基於我們在全國不同地區所考察並深入調查的案例研究,特別是在防洪工程問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