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參議院少數黨領袖蘇道(Vicente “Tito” Sotto III)重新提交法案,要求私營企業僱主向員工發放第14個月薪資,以減輕菲律濱家庭因商品和服務成本上漲而面臨的負擔,並協助他們應付教育開支。
根據這項提案,第14個月薪資將是在1976年頒布的第851號總統令所規定第13個月薪資基礎上的額外補貼。
蘇道表示:“近五十年來,每位菲律濱勞工的生活需求和成本已發生巨大變化;因此,現在正是私營界員工獲得第14個月薪資的適當時機。”
該提案規定,第14個月薪資的最低標準不得低於員工在該日曆年度內獲得的基本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
蘇道建議,第13個月薪資應在6月14日前發放,以幫助員工支付子女教育費用;而第14個月薪資則應不遲於12月24日發放,以協助家庭應付節日和年終開支。
該提案法律將涵蓋所有非政府普通職員、家庭傭工法保障的勞工,以及其他已享有第13個月薪資資格的從業人員,前提是他們在該日曆年度內至少工作一個月。
根據該提案,經營困難的企業、遭遇重大收入下滑的非營利機構,以及已提供第14個月薪資或同等福利的僱主可獲豁免此項額外薪資發放義務。
蘇道強調:“法案對符合條件的僱主設有豁免條款,以免對經營困難的企業造成負擔,這些企業對我們的經濟同等重要。”他補充該提案在支持員工的同時不會加重僱主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