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菲律宾最高法院近日一纸重磅判决,正式确认“隐瞒性取向构成婚姻欺诈”,可依法撤销婚姻。这一震撼性裁定在菲律宾社会引发热议,也在中国1600万“同妻”群体中激起强烈共鸣。
这起案件发生在2017年,一位菲律宾女性婚后不久发现丈夫刻意回避亲密接触,仅两个月便失联。她在丈夫遗留物中发现男性裸照杂志,最终确认对方是同性恋。更令人生疑的是,丈夫在整个法律程序中选择沉默、缺席审判。法官认为,这种“沉默本身就是谎言的证据”,并援引“优势证据”原则裁定撤销婚姻,强调婚姻建立必须基于真实的知情与同意。
该判决不仅首次将“性取向隐瞒”纳入婚姻欺诈范畴,也确立了法律上“沉默可视为虚假陈述”的先例,为受害一方减轻了举证负担,提供了更公平的救济途径。这也意味着,受害配偶(无论男女)可以不再局限于“离婚”这一形式,而是通过“撤销婚姻”彻底否定始于欺骗的结合。
这一判决的公布,也让不少中国同样遭遇“性取向骗婚”的女性倍感心酸。重庆女孩小洁(化名)就是其中之一。她在婚后两年几乎无性生活,直到无意中发现丈夫与男性网友的亲密聊天记录才真相大白。即便她勇敢选择离婚,但由于国内相关法律并未将“性取向隐瞒”纳入“重大过错”或婚姻可撤销的情形,她在诉讼中寸步难行,甚至连合理的财产分割都未能争取到。
根据中国研究机构调查,目前中国约有1600万“同妻”,超过九成曾遭遇冷暴力或抑郁症,多数人即使发现丈夫是同性恋也难以通过法律获得保护。更有甚者,一些“同妻”因丈夫的同性婚外行为感染HIV,却在司法系统中求告无门。
中国现行《民法典》中虽有“重大隐瞒可撤销婚姻”的条款,但仅限于重大疾病、身份伪造等内容,对性取向、性别认同的欺骗并无明确规定,法律显然已落后于现实。
分析人士认为,菲律宾判例对中国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 第一,可以推动“隐瞒性取向”入法,纳入婚姻欺诈范畴;
• 第二,可借鉴“沉默可推定欺骗”原则,减轻举证难度;
• 第三,应加强家事调查官制度,引导法官更具同理心地处理此类案件。
不过,真正的改变不仅止于法律层面。社会对同性恋的包容度、婚姻观念的变革、对“离异者”的去污名,才是解开骗婚迷局的根本出路。许多同性恋者走入异性婚姻的根源,往往并非出于恶意欺骗,而是为了逃避社会偏见和家庭压力。正如一位网友所言:“同性恋不是错,但骗婚一定是。”
菲律宾法院的一纸判决,不只是一次司法正义的胜利,更是一记敲响在亚洲家庭与法律之间的警钟。当越来越多国家开始正视“婚姻中的知情权”,我们也许该问一句:中国的1600万“同妻”,还要等多久,才能等来真正的法律温度与社会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