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菲律濱政府宣布自2025年7月1日起,對持台灣護照者實施免簽證入境措施。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透過社交媒體公告,台灣護照持有人得以旅遊目的入境菲國,“享有14天不可延期、不可轉換簽證類別的免簽待遇”。
基本入境要求
——有效期至少6個月的護照
——已確認的飯店住宿預訂紀錄
——財力證明文件
——返程機票或前往下一目的地機票
超過14天停留或其他目的
計劃停留超過14天或非旅遊目的者,仍須申請簽證並備妥以下文件:
——完整填寫並簽名的簽證申請表
——有效期至少6個月的護照
——台灣身分證件
——往返機票預訂證明(若適用)
——簽證申請規費
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特別說明:“其他簽證類別如多次入境簽證、船員名單簽證及長期居留簽證,仍維持現行申請標準與程序。”
此項措施實施前,台灣已先行宣布將菲律濱與泰國、汶萊公民的免簽待遇延長一年,自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現行菲律濱公民赴台免簽政策原定於2025年7月31日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