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眾議院通過一項法案,允許宣佈“臨近災害狀態”,並對防災準備與救災物資分發過程中的瀆職與干預行為進行處罰。
根據眾議院發佈的消息,眾議院以117票贊成、0票反對的表決結果,三讀通過第11430號法案。
該法案授權總統或地方行政首長宣佈“臨近災害狀態”,允許動用減災害風險管理委員會實施“預防性措施”。
相關預防性措施必須已納入地方政府預算與計劃,而中央政府機構的資金將來自國家減災風險管理基金。
干預救援處罰條款
法案同時規定,對“導致設施嚴重損毀、人員傷亡及資金濫用的瀆職行為”,以及阻撓救災物資進入“臨近災害狀態”區域及物資在“臨近災害狀態”區域分發的行為予以處罰。
法案還處罰在宣佈為“臨近災害狀態”區域內買賣本應分發使用的救濟物資與防災設備的行為。
轉移救濟物資、錯誤送遞及強行扣押救災設備與援助物資等行為也將受罰。
法案同時處罰通過重新貼標、改換包裝或替換劣質品等方式“虛報救濟物資來源”的行為。
“非法募捐”及使用虛假或誇大數據騙取更多援助的行為同樣將面臨處罰。
上述違法行為將面臨6年1個月至12年監禁,或5萬至50萬披索罰款。